2005年5月31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给律师到期后能生效吗
  甘先生问:
    我的哥哥因经济纠纷被人诉至法院,因他本人忙于生产,又很少在家,便委托了一名律师作他的特别授权代理人。法院一审判决后,法院把应送给我哥哥的那份判决书一并给了律师。可是直到一个月后,律师仍未将判决书交给我哥哥,我哥哥听别人所说方知此事。但这些人中,有的说因我哥哥本人没收到判决书,判决书尚未生效;有的说律师收到了也一样生效。请问,哪种说法对?
    本报作答:该判决书已经生效。你哥哥委托的律师可以代替他接受法院的判决书。15天上诉期满后,判决书自然生效。对于律师的失职,你哥哥可以依照律师法有关规定,要求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赔偿、道歉等;对于生效的判决书,则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有关规定,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。